云公监 [2010] 008号
关于2010年春节活动及相关事宜安排的通知
公司各部、处(室)、各监理项目部:
2010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使公司全体职工度过一个和谐、平安、欢乐的节日,公司根据上级有关节日期间工作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工作实际,就2010年春节活动安排及相关事宜安排作如下通知:
一、公司机关放假时间为2月13日至19日,2月20日开始上班。各监理项目部是否放假,由监理项目部根据各项目业主的要求自行决定,公司不作统一规定。
二、公司定于2月9日(星期二)下午6点组织公司全体职工和退休(含内退)职工集体吃年饭,同时邀请职工及退休职工家属参加。吃饭地点定在翠湖南路94号兆兴靓菜馆(原省政协大楼左侧,翠湖公园南门对面)。
三、公司定于2月9日下午4点半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退休职工春节座谈会,请公司全体退休(含内退)职工参加。
四、各监理项目部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就地组织项目全体职工集体吃年饭。公司给每个仍在监理项目驻地工作的聘用人员核发50元聚餐补助费,公司另给每个聘用人员核发200元春节慰问费。上述费用由各监理项目向经营部报送人员名单,经营部审核后核增项目承包费用,各监理项目自行开支。
五、工会定于2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组织开展系列文娱活动。内容有:乒乓球比赛、跳绳比赛、麻将扑克比赛、五子棋、敲锣、捡弹子、飞标、猜谜等,欢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退休职工)踊跃参加。参加活动人员都将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活动组织人员:张田群、刘惠兴、王逸庶、储兵、张明翠、杨静、师广萍、钟铃、马洁、黄金光。
六、公司各级领导、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及治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1、机关各部门和项目在节前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教育,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作出周密的安排和布署。
2、机关各部门和项目在节前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检查,重点包括防火、防盗措施落实情况,保密工作情况以及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等,力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在节日期间要按规定加强公车的使用管理。机关使用公车应经值班领导同意;项目使用公车应经项目责任人批准。若未经批准因私用车发生安全事故将按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从重处罚。
4、要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各监理项目节日放假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告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一○年二月四日